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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0357.5-2011 家具力学性能试验 第5部分:柜类强度和耐久性

时间:2023-08-25 09:59:22 点击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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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0357.5-2011.Test of mechanical properties of furniture-Part 5 :Strength and durability of storage units.

对于有多种功能的部件应对每一种功能进行相关的试验,如移门、卷门。

采用胶接方法制成的试样,从制成或组装到试验前至少应在正常的室内环境中存放7d。

除搁板弯曲试验外,试验应在室内大气温度15C~25C条件下进行。试验期间如环境温度超出此范围,则应将最高和/或最低温度记录在试验报告中。

搁板弯曲试验应在相对湿度40%~60%条件下进行,但金属、石材、玻璃制搁板除外。试验期间如环境相对湿度超出此范围,则应将最高和/或最低相对湿度记录在试验报告中。

注:ISO7170.2005规定的相对湿度45%~55%是欧洲、美国和加拿大的平均室内条件的代表性数据,世界其他地区可采用其他适用值,我国销售的产品应在相对湿度40%~60%的环境条件下试验。

试验前应彻底检查试样,应注意各部件及辅配件的缺陷以区别因试验产生的缺陷,测量所有部件的尺寸并做好记录以确定试验所产生的永久变形。

除另有规定,试验时试件应放置在水平地面上。

4.2试验设备

除另有规定,可采用任何适用的试验装置进行试验,因为试验结果仅取决于所施加的力是否正确而不决定于装置本身。

试验装置不应妨碍试件的变形,即试验期间试验装置应能随试件的运动而运动,确保载荷总能在规定的位置和方向上。

加载垫应能相对于加力方向转动,铰接点应尽可能接近加载表面。

4.3加载

4.3.1加载力要求

在静载荷试验中,加力速度应尽量缓慢,以保证附加动载荷小到可忽略不计的程度。除另有规定,规定施加的每个载荷应保持10 s~30 s。

在耐久性试验中,加载速度应保证不会发生动态加热。除另有规定,试验中每个载荷应保持(2士1)s,如需要暂停,应关闭加载力。

应在保证自动关闭装置和阻尼器正常运行状态下加力。

所施加的力可用质量代替,换算关系是10N=1 kg.

4.3.2加载 、循环次数的选择

除有其他规定,试验中施加的载荷或加载力、循环次数参见附录A.

4.3.3非试验部件的加载

除有其他规定,非试验的其他贮物部件应按表1加载。

《GB/T 10357.5-2011 家具力学性能试验 第5部分:柜类强度和耐久性》标准内容仅部分展示,如果您有相关需求请致电百检网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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