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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8924.6-2020 民用轻小型无人机系统环境试验方法第6部分:振动试验

时间:2023-09-27 09:58:01 点击次数:0
 

办理一份检测报告需要通过寄样至实验室或安排检测人员到现场按照相关标准执行后得到结果数据,报告真实有效。《GB/T 38924.6-2020 民用轻小型无人机系统环境试验方法第6部分:振动试验》中规定了相关产品的检测项目、方法及相关数值标准,如果您有产品需要依据《GB/T 38924.6-2020 民用轻小型无人机系统环境试验方法第6部分:振动试验》标准进行检测,百检网可以为您安排工程师对接一对一进行沟通确认具体检测方案。

GB/T 38924.6-2020.Environmental test methods for civil small and light unmanned aircraft system-Part 6: Vibration test.

1范围

GB/T 38924的本部分规定了民用轻小型无人机(起飞重量为0.25 kg~150 kg)系统(含飞行器和地面站)的振动试验要求和方法,包括试验条件、试验设备和仪表、试验过程、试验中断和恢复、试验结果评定和试验报告等。

GB/T 38924.6适用于在运输和使用过程中可能会经历振动环境的民用轻小型(最大起飞重量大于0.25kg且不大于150 kg)多旋翼无人机系统、固定翼无人机系统、无人直升机系统和车载式地面站,以此确定民用轻小型无人机系统是否能承受振动环境的影响。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5018民用无人 驾驶航空器系统分类及分级

3试验条件

3.1受试设备

3.1.1 受试设备要求

受试设备应满足以下要求:

a) 受试设备技术状态应与提交的产品资料内容相符;

b) 受试设备数量应满足试验要求,受试设备数量至少为1套;

c)受试设备应有企业合格证等质量检验证明。

3.1.2 设备分类

按照GB/T 35018中的要求,按照构型将试验设备分为以下类别:

a) 多旋翼无人机系统,确定为A类设备;

b) 固定翼无人机系统,确定为B类设备;

c)无人直升机系统,确定为 C类设备;

d)地面站(车载),确定为 D类设备。

3.2振动试验类别

不同设备类别、动力形式无人机系统的振动试验类别详见表1。

《GB/T 38924.6-2020 民用轻小型无人机系统环境试验方法第6部分:振动试验》标准内容仅部分展示,如果您有相关需求请致电百检网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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