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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9678-2013 烫发剂

时间:2023-08-29 09:58:28 点击次数:0
 

办理一份检测报告需要通过寄样至实验室或安排检测人员到现场按照相关标准执行后得到结果数据,报告真实有效。《GB/T 29678-2013 烫发剂》中规定了相关产品的检测项目、方法及相关数值标准,如果您有产品需要依据《GB/T 29678-2013 烫发剂》标准进行检测,百检网可以为您安排工程师对接一对一进行沟通确认具体检测方案。

GB/T 29678-2013.Permanent wave.

6.7卫生指标

按(化妆品卫生规范)规定的方法检验。

6.8 净含量

按JJF 1070中规定的方法测定。

6.9包装外观

按QB/T 1685执行。

7检验规则

按QB/T 1684执行。

8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

8.1 销售包装的标志

8.1.1按GB 5296.3执行。同时应标注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

8.1.2 根据不同产品,应标注产品使用说明和注意(事项)。

烫卷剂(烫直剂)和过氧化氢型定型剂应标注如下要点:

a)烫卷剂(烫直剂)应标注的内 容包括:

1)避免接触眼睛;

2)如果产 品不慎人眼,应立即用大量水冲洗,并找医生处治,

3)需戴合适手套;

4) 含號基乙酸盐;

5)按用法说明使用;

6) 防止儿童抓拿;

7) 仅供专业使用(一般用产品不标注此项);

8)曾对烫发产品有过敏者,请勿使用本品。若头皮有破损时,请勿使用本品。

b)过氧化氢 型定型剂应标注的内容包括:

1) 需戴合适手套:

2)含 过氧化氢;

3)避免接 触眼睛;

4)如果产品不慎人眼, 应立即冲洗:

5) 按用法说明使用:

6) 防止儿童抓拿;

7) 仅供专业使用(一般用产品不标注此项);

8) 曾对烫发产品有过敏者,请勿使用本品。若头皮有破损时,请勿使用本品。

注:以上标往要点,可概据包装情况在-处或多处标生,可不重复标注。

8.2包装

按QB/T 1685规定执行。.

8.2包装

按QB/T 1685规定执行。

8.3运输

应轻装.轻卸,按箱子图示标志堆放,避免剧烈震动、撞击和日晒雨淋。

8.4贮存

应贮存在温度不高于38C的通风干燥仓库内,不得靠近水源.火炉或暖气,贮存时应距地面至少20cm,距内墙至少50em,中间应留有通道,按箱子图示标志堆放,并严格掌握先进先出的原则。

8.5保质期

符合本标准的运输贮存条件,包装完整、未经自封的情况下,保质期按销售包装标注执行。

《GB/T 29678-2013 烫发剂》标准内容仅部分展示,如果您有相关需求请致电百检网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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